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汉市小汉镇洛阳村七社的77331.3土地使用权(证号:广国用(2007)第14264号)。参考价:1461万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拍卖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3日上午10:00时,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室和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信息系统(http://wp.saa123.com),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同步进行

四、竞买报名手续及报名时间: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8月30日17: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以到账为准)到德阳东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款账户:收款单位:德阳市财政局(非税资金),    号:22-202701040001074,开 户 行:农行德阳市旌阳支行天山路分理处。

凡与上述标的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请于拍卖会日到场。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交纳保证金并参加拍卖会,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竞买咨询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东和拍卖: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160号上东尚城1-504号,0838—2911993 13908100676(张先生)。 同益拍卖:德阳市长江东路52号,0838-2533990 13990215757(刘先生)。 志诚拍卖: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三楼,0838-2305171 15883436926(付先生)。

六、特别说明:

1、标的物整体拍卖,以现状为准,公告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改变而改变;2、土地属出让工业用地,买受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一切费用;3、标的物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全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三十日内交付标的物;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账户)。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法院监督电话:0838—2595036

                             

德阳东和拍卖有限公司

德阳同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德阳志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16日

电话(传真):0838-2911993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四川知了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160号上东尚城1-504号 邮编:618000 E-mail:1455205699@qq.com 备案号:蜀ICP备14013283号-3